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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严”字当头 把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全椒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您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贵单位拟征求的内容不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办理之列……”近日,全椒纪委监委组织部向前来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某县直单位作出耐心解释。

今年以来,全椒县纪委监委严格对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持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对象共437人次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现象。

厘清职责,定向“问诊”明范围。县纪委监委立足干部管理监督权限、厘清监督专责,依据中纪委文件精神,明确受理人员范围和受理事项范围,将全县县管干部、拟任县级及以上党委(党组)管理职务的干部框入受理人员范畴,并规定不再受理对单位、组织、集体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同时针对干部提拔、选举、表彰、因私出国(境)、辞去公职等七种受理事项,细化出针对不同情形的回复方式,务求精准。

聚焦重点,细致“把脉”求全面。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对于需要审核把关的对象,县纪委监委聚焦“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被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选拔任用情形”等重点内容开展核查,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准确、全面。

规范程序,层层“会诊”保精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室(部)联合审查,必要时征求纪检组意见,以增强针对性,防止漏审。经各室(部)层层把关、签字背书后,综合所掌握的信息,由组织部提出廉政审查初步意见,提请县纪委主要领导审定,最后根据审定意见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征求过滥以及个别把征求意见当作推责挡箭牌的现象,我们通过严明受理范围、明确审核重点、规范审核程序等方式,确保向组织提供全面、真实、精准的党风廉政回复意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椒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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