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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镇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黄基峰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日前,经滁州市纪委监委批准,全椒县纪委监委对十字镇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黄基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基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购物卡;违反工作纪律,在十字街道征迁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特定款物,涉嫌贪污犯罪。

黄基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淡化,纪法观念、规矩意识淡薄,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全椒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全椒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基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全椒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黄基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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