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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三剂良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来源:全椒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认为徐某的行为属于在推动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可以予以容错,决定给予其诫勉谈话……”日前,全椒县古河镇纪委在处理古河村党总支原书记徐某案件时予以容错处理。

近年来,全椒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开出“三剂良药”,不断完善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暖心回访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剂“预防针”,变“有虑”为“有底”。坚持澄清正名,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制定出台《关于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的暂行办法》,明确澄清正名工作的范围、原则、情形、方式等内容,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确属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客观公正还原事实真相,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视情将澄清内容抄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帮助他们打消顾虑、卸下包袱、消除负面影响,有效地保护了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剂强心剂”,“有屈”为“有慰”。坚持容错纠错,为在推进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的担当尽责者应容尽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对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客观条件受限等情形下出现的工作失误错误,且又无私心的党员干部,从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角度出发,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帮助党员干部及时纠偏改错,避免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去年以来,全县共对2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处理。

一剂“定心丸”,变“有错”为“有为”。坚持暖心回访,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全椒县暖心回访实施方案》,明确回访责任主体,制定回访方案,细化回访工作程序,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实地走访、家访等方式,帮助受处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轻装上阵。建立健全对受处分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受处分后积极改正,工作表现优秀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去年以来,全县共对44名受处理人员进行“暖心回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严’并不意味着‘一竿子打死’,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管与厚爱并重、监督与激励同步,努力实现执纪执法政治、纪法、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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